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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8-08
更新:2026-08-09T17:40:40.396810
全文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二号 《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由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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