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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9-28 更新:2026-08-09T17:25:08.21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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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一三二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