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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1-11 更新:2026-08-09T16:01:38.171006
全文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7号 《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已于2022年12月16日经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