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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3-30 更新:2026-08-09T15:49:55.48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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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