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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5-31 更新:2026-08-09T15:16:02.455548
全文
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二十九号) 《秦皇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2023年4月28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