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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7-26
更新:2026-08-09T14:56:54.581953
全文
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号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于2023年2月8日经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3年7月25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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