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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0-11 更新:2026-08-09T14:03:46.3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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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遵义市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于2023年6月28日由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3年9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