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0-30
更新:2026-08-09T13:55:39.441414
全文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4号) 《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