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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1-02 更新:2026-08-09T13:55:05.14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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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一二〇号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