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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1-30 更新:2026-08-09T13:32:31.338607
全文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