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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17-02-28
更新:2026-08-09T12:41:28.013326
全文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五届〕第四号 《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已于2016年11月8日经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17年1月5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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