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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5-10 更新:2026-08-09T11:54:07.993979
全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一四三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