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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5-24 更新:2026-08-09T11:52:08.00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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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九号)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