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28
更新:2026-08-09T11:16:33.610766
全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已于2023年11月7日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