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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7-25 更新:2026-08-09T11:11:29.406394
全文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1号 《烟台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24年6月27日经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7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