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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7-31 更新:2026-08-09T11:02:49.42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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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六届〕第49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已于2024年7月31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