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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9-10
更新:2026-08-09T10:36:31.093562
全文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第3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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