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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9-29 更新:2026-08-09T10:22:11.746024
全文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六号 《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于2024年8月28日经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