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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0-10 更新:2026-08-09T10:12:10.016675
全文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四号 《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经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