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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0-16 更新:2026-08-09T10:06:38.331799
全文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届〕第十五号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 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