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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02
更新:2026-08-09T09:30:57.962570
全文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六届〕第十号 《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已于2024年10月24日经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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