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12-31 更新:2026-08-09T09:02:18.512809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六届〕第四十七号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