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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1-12 更新:2026-08-09T08:58:38.274798
全文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5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