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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01 更新:2026-08-08T02:16:25.354428
全文
鸡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5号 《鸡西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条例》已由鸡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日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