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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19 更新:2026-08-08T02:10:23.865574
全文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十六号) 《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已经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