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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25 更新:2026-08-08T02:08:39.11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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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6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