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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1-15
更新:2026-08-07T22:01:10.141769
全文
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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