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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2002-09-30 更新:2026-08-07T13:50:16.536792
全文
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 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的决定 (2025年5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1995年6月24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和2002年9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