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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2003-07-25 更新:2026-08-07T13:35:08.246039
全文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的决定 (2024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