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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网约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8-06 更新:2026-08-07T13:29:50.54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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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6号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网约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决定》已由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30日起施行。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