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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4-02
更新:2026-08-07T09:31:56.775658
全文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10号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已由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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