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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严禁卖淫嫖娼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2010-07-30 更新:2026-08-07T08:45:06.570207
全文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5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废止1996年5月20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5年9月6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1994年11月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1986年10月24日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严禁卖淫嫖娼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