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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密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08-13 更新:2026-08-07T07:40:17.17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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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8号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密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6月26日由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经2025年7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