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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5-12-10 更新:2026-08-07T05:52:31.65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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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9号) 《松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10月29日经松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12月4日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