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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6-08
更新:2026-08-07T05:33:38.261061
全文
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2021年4月28日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已于2021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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