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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2013-07-11 更新:2026-08-07T05:15:36.433785
全文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的决定 (2025年7月2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废止《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2013年5月28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