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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2013-08-02 更新:2026-08-07T05:08:44.653736
全文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鞍山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8月27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经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鞍山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