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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7-03 更新:2026-08-07T04:26:46.63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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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七届〕第5号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由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