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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19 更新:2026-08-05T14:05:43.38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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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4月28日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删除第三十二条第六项,并将第五项中的“;”修改为“。”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