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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6-27 更新:2026-08-12T13:01:10.10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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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号 《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已经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