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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7-26 更新:2026-08-12T12:51:28.698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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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六届〕第三十三号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24年4月29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7月24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