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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7-29 更新:2026-08-12T12:48:43.10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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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4号 《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由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