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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7-30
更新:2026-08-12T12:45:57.507880
全文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3号 《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已由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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