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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临汾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8-01
更新:2026-08-12T12:32:21.335588
全文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3号)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临汾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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