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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18-05-31 更新:2026-08-12T12:27:01.28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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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