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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8-07 更新:2026-08-12T12:19:31.28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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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号 2024年5月31日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7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