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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中华白海豚为城市吉祥物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8-30 更新:2026-08-12T11:51:58.355230
全文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届〕第三十九号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中华白海豚为城市吉祥物的决定》已由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