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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9-26 更新:2026-08-12T11:44:54.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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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二十五号)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