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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9-26 更新:2026-08-12T11:44:38.888443
全文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公布施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