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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4-09-27 更新:2026-08-12T11:31:46.466551
全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三十二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